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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完毕对帐单谨防多收费
[日期]:2008-4-22 9:54:00
[作者]: [来源]:工商新闻网
4月初,石景山分局消保科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在“石景山区八角船工号子餐厅”就餐结帐时,发现帐单酒水一栏中多算了2瓶啤酒,即多收10元(5元/瓶),随即与经营者交涉,经营者在核对单据后发现确实多算了2瓶啤酒钱,随后将多算部分减去,消费者再次核对帐单时,发现米饭也多算2碗,即多收4元(2元/碗),又与经营者进行交涉,经营者再次核对后,发现米饭确实也多算了2碗,随即又将多算的米饭钱减去,并向消费者道歉,消费者对此非常不满,认为经营者是有意欺诈,双方发生纠纷。消费者按实际消费结帐后,于第二日向工商部门投诉。
消保科在接到投诉后,向经营者进行了调查了解,经营者承认多计费一事,问其原因,经营者的解释是算错帐了。
多计费的投诉以前也曾有过,我们对此类投诉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多计费的原因不外乎两种,一是无意中算错帐,另一种就是主观故意多计费,我们这里就来分析一下第二种情况。主观故意多计费的结果有两种,其一是多收费是被消费者当场发现,大多数因多计费数额不大,经营者道歉并减去多计费金额后,消费者通常不与追究,更不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其二是消费者根本不看帐单直接结帐,也就发现不了是否多计费,也不会出现任何纠纷。
主观故意多计费实际上是一种欺诈行为,但因取证困难,因此很难立案查处,作为工商部门,我们在不断宣传教育,加强监管,努力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的同时,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就餐结束后一定要认真核对帐单,以免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