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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混冒充复合国产谎称进口
[日期]:2008-4-10 10:56:00
[作者]: [来源]:中国工商报网
进入春季,广大农户已开始批量购买农资商品,而农资商品的质量好坏,会直接影响农作物收成。为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争取今年的农业丰收,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工商局东城工商所邀请驻辖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专业人员配合,深入各农资市场和农资经销店,开展了一场农资商品质量大检查,随机抽查检测了12批次的农资商品,发现不少问题。
一些制造商和经销商故意将复合肥和复混肥混标,有的甚至直接将复混肥标称复合肥。但实际上,复合肥和复混肥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肥料,两者的价格和肥效也相去甚远。据业内人士介绍,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复合肥是通过化学反应合成的,其养分含量均匀,颗粒大小一致;而复混肥是通过物理方法合成的,其生产工艺简单、养分不均,肥效差于复合肥。
检查中发现,有部分农资产品伪造生产信息。比如,一些标注俄罗斯或瑞典等国生产(用外文标注)的复合肥,其实是国内一些小企业生产的,而国外企业只是参与监制而已。而有的国内产品甚至没有国外企业监制,也赫然标榜为外国某公司监制。
计量不足,这在农资商品中也比较普遍。有些标注为每袋50千克的的肥料,实际重量只有46.5千克或更低,远远超出国家允许的计量误差。
检查结果还表明,一些农资产品(化肥)的养分达不到规定标准。主要是复合肥中标注的氮、磷、钾含量与实际含量不符。有的复合肥标注的养分成分很高,但通过检测发现,多数复合肥的实际养分含量根本达不到其标注的要求。
为此,工商机关提醒农户在购买化肥时要多留神、细辨别。如标识标准为GB15063-94,但总养分不超过30%的,肯定是复混肥。农户若购到假冒农资产品,可直接向当地工商机关举报、投诉,以讨回公道。 |